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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   点击次数:1164
            近日,广东省正式在全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指出,要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到2015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258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格局中初步形成,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为实现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方案》对取水用水管理进行严格控制。对接近用水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已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同时加快水资源分配工作,根据国家对跨省河流分水方案编制进展,力争到2015年完成韩江等全省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工作。跨地级以上市的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由省水利厅组织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其他跨县(市、区)的河流水资源分配方案由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水利备案。另外,《方案》对取水许可实现严格的台帐登记制度,力争到2012年,将各地依法办理的取水许可证全部登记入库,并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100%;非农业取水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到2015年,实现大中型灌区用水计划管理率达100%.

          为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三条红线”划定的效率控制的节水目标。《方案》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落实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全面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对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大户实现在线监管;推进重要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量管理和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将公共供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推进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节水评估,并要求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为加强水资源保护,维持河流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流湖泊健康。《方案》明确,从2012年开始,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定期发布重要河湖健康状况报告。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13年,组织编制《广东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开展重点水库蓝藻治理工程和水库清淤及污染物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主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全力推进粤东、粤西重点河流整治。研究制定重要江河湖库水量、生态适应宜性评估方法和河湖健康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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